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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代收
【产品说明】
本行(进口商银行)根据出口商银行的委托和指示,向进口商提示单据,并办理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包含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产品特点】
1.流程简单、手续费较低。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操作简便、手续费较低;
2.货物有所保证。通过银行传递单据,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的质量;
3.资金占压少。在出口商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4.改善现金流。承兑交单方式下,进口商承兑后即可以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再对外支付,前期资金占压近乎为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适用客户】
1.进出口双方希望采取对彼此的贸易行为有约束、但流程较信用证简便且手续费低的结算方式;
2.如进口商流动资金充足,可采用付款交单(D/P) 方式;
3.如进口商流动资金不足,需要出口商给予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且与出口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采用承兑交单(D/A)方式。

【申请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依法经营、有进出口经营权,且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

【业务流程】
1.国外出口商备货发运后,将有关单据提交所在银行办理托收;
2.出口商银行将托收单据寄至本行,本行按照托收指示通知进口商付款(D/P)或承兑(D/A);
3.进口商通过本行向出口商付款或承兑后赎单;
4.D/A项下承兑到期后,进口商通过本行向出口商付款。

【业务咨询】
1.请咨询您的专属客户经理;
2.电话垂询:0512-5696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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