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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交单/议付
【产品说明】
出口商将信用证项下单据提交至本行,委托本行根据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向信用证指定银行寄单索汇。

【产品特色】 
1.收款有保障。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只要出口商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开证行即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2.费用转嫁。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由进口商承担,减轻出口商压力。

【适用客户】 
1.出口商不了解或不相信进口商的资信情况,需要对方银行提供信用担保;
2.出口商需要向本地银行申请出口融资,用于生产出口货物。 

【申请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依法经营、有进出口经营权,且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的企业。

【办理流程】
1.出口商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后,向本行提交出口单据;
2.本行根据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将单据寄往信用证指定银行索汇;
3.收单行将单据提示给进口商(开证申请人),进口商付款或承兑赎单;
4.付款行到期向本行付款,本行向出口商解付。

【业务咨询】
1.请咨询您的专属客户经理;
2.电话垂询:0512-5696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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