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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 张家港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0-052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次本公司与张家港万达薄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薄板”)、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建材”)合计授信交易金额2亿元;与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张家港购物公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购物公园”)的合计授信交易金额3亿元,占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及时公告。因交易金额不足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与张家港万达薄板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与张家港万达薄板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业务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二)与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与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业务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三)与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与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业务种类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等。

(四)与张家港购物公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与张家港购物公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业务种类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等。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1.攀华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

万达薄板为攀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华集团”)持股51%的子公司,为本行监事李兴华控制的企业,因此万达薄板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规定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华晟建材为攀华集团持股51%的子公司,为本行监事李兴华控制的企业,因此华晟建材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款规定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2.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联方

城投集团为本行主要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属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因此城投集团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四款规定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购物公园为本行主要股东直属公司控股的三级子公司,因此购物公园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四款规定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张家港万达薄板有限公司

万达薄板成立于2003年1月17日,注册资本23,3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兴华。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镀锌薄板、冷轧薄板、氯化亚铁溶液,销售自产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矿产品、钢材的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20年6月末,万达薄板总资产404,305.62万元,净资产169,056.81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285,276.26万元,净利润1,792.26万元。(未经审计)

2.江苏华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华晟建材成立于2006年2月24日,注册资本15,48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兴华。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冷轧退火板、镀铝锌钢板、销售自产产品。钢材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20年6月末,华晟建材总资产109,031.04万元,净资产52,454.22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75,214.28万元,净利润700.41万元。(未经审计)

3.张家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城投集团成立于1998年1月5日,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邵建芳。经营范围:资产(资本)经营、房地产、实业投资、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6城投集团总资产5,668,917.10万元,净资产1,763,619.24万元,20201-6月,营业收入40,262.85万元,净利润718.93万元(合并报表口径)。

4.张家港购物公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购物公园成立于2009531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华东。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商业物资供销业;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6购物公园总资产17,809.86万元,净资产16,407.14万元,20201-6月,营业收入11,155.27万元,净利润565.34万元。(未经审计)

以上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公司现有授信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公司对上述关联方的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磊、金时江、裴平、王则斌、杨相宁对前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公允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备查文件

1、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届董事会第会议决议;

2、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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