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96065
  放大150%  
当前位置: 首页 投资者关系 临时公告2020-042 张家港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042 张家港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0-042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3、本行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会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本行法定代表人季颖、行长吴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勇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艳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本半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6、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关注。

7、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8、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半年度报告全文,本行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环境与政策风险等,本行已经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具体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9、公司半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0、本半年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元为单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张家港行

股票代码

00283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办公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

电话

0512-56961859

0512-56961859

电子信箱

zhp3655@sina.com

lucia_tao@sina.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  

单位:人民币元

  

20201-6

20191-6

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120,224,445.18

1,803,389,713.30

17.57 

营业利润

504,323,745.52

503,614,924.43

0.14 

利润总额

508,882,397.76

503,279,970.35

1.11 

净利润

492,590,279.25

481,351,435.39

2.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93,251,310.43

473,582,437.64

4.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71,460,481.58

444,946,067.57

5.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81,617,220.72

-7,467,339,942.08

161.3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6

              3.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23

              4.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9%

4.69%

下降0.1个百分点

  

20206月末

2019年度

报告期比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

132,652,961,110.05

123,044,681,891.26

7.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10,822,209,428.78

10,668,076,062.04

1.44 

注:1.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比例较大,主要原因系为客户存款及同业存放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1,807,957,121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2728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581,787.34

资产处置净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427,600.00

上市企业所得税补贴、实体经济融资政策奖励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75,447.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270,424.4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581.37

 

合计

21,790,828.8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补充财务指标

监管指标

监管

标准

2020630

20191231

20181231

资本状况

资本充足率(%)

10.5

14.62

15.10

15.65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0.67

11.02

11.9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10.67

11.02

11.94

流动性

流动性比例(本外币)(%)

25

61.83

57.72

51.38

信用风险

不良贷款率(%)

5

1.21

1.38

1.47

存贷款比例(本外币)(%)

75

74.38

78.64

75.67

单一客户贷款比例(%)

10

2.56

2.83

2.14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18.11

16.92

17.22

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比例(%)

15

7.74

4.23

5.21

贷款迁徙率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1.49

4.32

5.37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24.35

27.88

17.80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30.79

71.05

72.09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不适用

4.78

0

19.57

拨备情况

拨备覆盖率(%)

150

297.91 

252.14

223.85

贷款拨备比(%)

不适用

3.62 

3.47

3.29

盈利能力

成本收入比(%)

45

28.00

31.15

35.43

总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0.77

0.79

0.76

净利差(%)

不适用

2.59

2.51

2.37

净息差(%)

不适用

2.79

2.74

2.56

1.上表中不良贷款比率、单一客户贷款比例、迁徙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2.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利率-付息负债平均利率;净息差=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100%

3.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平均总资产×100%;平均总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10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90,720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不适用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18%

147,828,660

-

118,262,928

29,565,732

-

-

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75%

140,086,406

-

112,069,125

28,017,281

-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64%

138,098,675

-

110,478,940

27,619,735

-

-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6%

80,706,660

-

-

80,706,660

-

-

江苏联峰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2%

69,017,478

-

-

69,017,478

-

-

张家港市锦丰镇资产经营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6%

48,121,020

-

-

48,121,020

-

-

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5%

47,848,254

-

-

47,848,254

质押

30,000,000

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95%

17,083,554

-

-

17,083,554

-

-

张家港市金港镇资产经营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1%

14,568,660

-

-

14,568,660

-

-

张家港市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1%

14,568,660

-

-

14,568,66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80,706,660

人民币普通股

80,706,660

江苏联峰实业有限公司

69,017,478

人民币普通股

69,017,478

张家港市锦丰镇资产经营公司

48,121,020

人民币普通股

48,121,020

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

47,848,254

人民币普通股

47,848,254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9,565,732

人民币普通股

29,565,732

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8,017,281

人民币普通股

28,017,281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7,619,735

人民币普通股

27,619,735

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7,083,554

人民币普通股

17,083,554

张家港市金港镇资产经营公司

14,568,660

人民币普通股

14,568,660

张家港市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

14,568,660

人民币普通股

14,568,660

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适用

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实际控制人。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 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张行转债

128048

20181112

20241112

249,970.18

第一年 0.40%

第二年 0.60%

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

第五年 1.80%

第六年 2.00%

每年付息一次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不适用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张行转债自2019516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630日,本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剩余24,997,018张,累计转股49,714股。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流动比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率

91.76%

91.27%

上升0.49个百分点

速动比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贷款偿还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利息偿付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公司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困难和压力,积极应对变局,主动开拓新局,以实施八大工程为主线,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业务经营,较好地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的目标。

筑牢存贷业务基本盘。本行高度重视拓展存贷款主营业务,通过组织开展“开门红”等举措,抢抓市场拓展,推动存贷款业务持续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6月末,本外币各项存款总额达到1,055.03亿元,较年初增加147.05亿元,增幅16.20%,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较上年同期增量多增55.95亿元。全行各项贷款总额784.70亿元,较年初增加70.64亿元,增幅9.89%,较上年同期增量多增13.18亿元。

加大支持抗疫力度。制定实施硬核举措,助力抗疫和企业复工复产,在强化金融服务职能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业务发展。一是设立专项授信,加大精准扶持。针对防疫类企业切块10亿元专项额度,截至2020年6月末,已对相关疫情防控企业投放贷款9.34亿元,涉及户数85户。二是推行减费让利,减轻财务压力。针对中小微企业开展“免息让利大行动”,设立10亿元专项免息贷款资金,截至2020年6月末,累计发放贷款2,290万元;三是提供授信延期,化解燃眉之急。为切实落实支持复工复产,截至6月末,我行累计通过客户1,327户、15.16亿元延期偿还本金申请,经审核实施临时性延期偿还的贷款利息金额为398.87万元,惠及客户196户。四是创新特色产品,提升支持实效。针对疫情实际情况,推出“复工优贷”阶段性产品,累计投放该项贷款2.03亿元、999户,对受疫情影响流动资金周转短缺的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持。

做亮服务实体经济本色。顺应监管要求,回归主业,专注于支农支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加强规模及投向管理,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执行做小做散信贷转型发展战略,制定年度信贷投放计划,对年度贷款规模进行切分,优先满足涉农、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贷款需求。严格控制大额贷款投放,盘活存量,腾出规模,增大支农支小投放。截至2020年6月末,母公司民营企业贷款余额438.52亿元,较年初增加39.95亿元,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为57.29%,当年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发放公司贷款比例达79.51%;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余额669.29亿元,较年初增加72.97亿元,占各项贷款新增总量的105.80%。二是强化市场拓展,推动客户扩面。深入推进网格化营销管理,继续加强百行进万企名单制营销对接,聚焦民营企业、涉农和小微企业客户,深耕市场,增加客户数量。截至2020年6月末,民营企业贷款户数34,250户,较年初增加4,886户,增幅16.64%;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户数64,925户,较年初增加6983户,增幅12.05%,贷款客户数的增长为未来增加民营企业和支农支小投放创造了有利条件。

激活“两小引领”动力。通过加大资源倾斜、完善绩效考核、加快向事业部制和准事业部制的改革等措施,增强微贷和小企业贷款专营部门的专业化经营能力,培育业务增长极,发挥好“两小引领”对业务转型的积极作用。截至6月末,母公司微贷达到150.25亿元、38,863户,较年初分别增加26.25亿元、4,163户,增幅分别为21.17%和12%。小企业部贷款117.92亿元、3438户,较年初增长16.37亿元、458 户,增幅分别为16.12%和15.37%。两小贷款余额合计增长42.62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61.79%。

加强精细化、集约化经营管理。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各项运营管理系统和项目建设,强化科技赋能,提高专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上线试运行“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将在线抵押系统与预警系统相关联,增强贷后风控管理的时效性。实施信贷业务流程再造,开发和改造信贷管理系统等系统,完成信贷集中作业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集中运营体系。风险管理部设立有数字风控中心,内设模型实验室和应用实验室,实施风险数据分析与运用等数字化风控管理。启动全面预算管理项目建设,围绕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分析、业务预测和预算考核等功能,通过建立系统化流程,突出多维度、多视角的预算分析体系,实现战略目标、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和资源配置的有效协同,从而进一步提升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经营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扎实推进提质增效。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修订、完善《风险限额管理指引》等风险管理政策和管理制度,压实各层面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坚持降旧控新并举,突出清降不良贷款重点工作,守住风险底线。截至6月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9.53亿元,不良率1.21%,较年初分别下降0.29亿元和0.17个百分点,实现不良双降。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注重拓展低成本存款,并积极开展转贷款业务,合计获批政策性银行低利率转贷款授信13亿元,完成投放10.2亿元,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促进效益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的5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本公司详细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33.收入”。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2019年1月1日)之前/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期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本公司予以简化处理,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本公司首次应用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②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