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8 张家港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9 证券简称:张家港行 公告编号:2020-038
转债代码:128048 转债简称:张行转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至2020年8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张家港农商银行七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颖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9 人,代表股份 683,520,5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07,956,428 股的 37.81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9 人,代表股份 593,006,2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8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90,514,2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1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的议案
四、议案表决情况
单位:股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1.00 |
关于调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的议案 |
683,458,204 |
99.9909% |
62,300 |
0.0091% |
0 |
0 |
通过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惠、尹夏霖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