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托-光信·光禄·尊石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信息披露
一、信托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
光信·光禄·尊石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编号为ZXD31G202103010039956 |
产品类别 |
主动管理类(√)、集合(√) |
风险等级 |
R4(中高风险) |
募集对象 |
个人合格投资者 |
受托人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保管人 |
招商银行 |
代销规模 |
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
募集时间 |
2021年4月21日9:00--2021年4月22日16:00,视产品募集情况可提前结束或延期销售 |
销售起点 |
100万元起,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的整数倍 |
产品期限与开放期规则 |
本系列信托计划固定期限为2年,可提前结束,特定条件下(雪球结构到期出现亏损时)可延期。 本信托计划封闭运作,不设置开放日。信托计划所投资的雪球结构收益凭证/收益互换/场外期权敲出或到期后即结束本信托计划。 |
资金运用方式 |
投向: 1)光大信托发行的光信·光禄·金石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石系列信托计划投资范围仅限准入券商发行的非本金保障类收益凭证)。尊石系列信托计划通过认购金石系列信托计划份额,最终投向准入券商发行的雪球结构收益凭证,挂钩范围限定为中证500指数。 2)信托业保障基金。 3)外部资管机构发行的资管计划(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限定为挂钩中证500指数的收益互换、场外期权,收益互换,结构限定为雪球结构)。 |
产品收益 |
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为13%/年,本金可能会有损失。 |
产品费率 |
固定费率:1.33%/年,投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发生的费用,信托财产扣除各项税费、投资者本金及投资收益部分为信托报酬 |
信托利益支付方式 |
信托计划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信托财产支付。 |
退出方案 |
下层信托计划通过所持收益凭证/收益互换/场外期权的变现实现项目退出,将资金返还至本信托计划 |
销售渠道 |
柜面,由总行统一集中销售 |
适合客户 |
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中高风险和高风险合格投资者。不得向低风险、中低风险和中风险客户推介该产品 |
提示:本产品由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与管理,我行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