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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关于服务收费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6

尊敬的客户:

我行拟收取资产服务费。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规定,现予以公示: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适用对象

备注

资产服务费

为资产证券化提供相关贷后服务

不超过发行金额的2%,具体按协议约定

对公客户

市场调节价

本次公示自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5月6日止,我行将自2023年5月7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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