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农商银行“保险经纪公司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满足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发展需要,现对“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经纪公司选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ZJGRCB202311017
2、采购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告日期: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0日;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9:00;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
6、竞争性磋商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总行大厦9楼902会议室。
7、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3)分公司可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许可证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保险经纪服务项目业绩案例(提供投保人委托协议或保单等证明料复印件,以协议签订日期或保单日期为准,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应提供分公司业绩案例,供应商为总公司的,应提供总公司业绩案例。
(5)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经营活动中受过保险监管部门处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必须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非正常经营状态。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它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
8、采购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席庆童;电话号码:18051852910;
响应文件接收(采购中心):陈晓钢;电话号码:0512-56968017,18801561511;联系邮箱:jzcg@zrcbank.com。
9、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0日,报名请联系:陈晓钢,电话号码:0512-56968017;1880156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