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关于服务收费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1
尊敬的客户:
我行拟收取业务推介费。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号)规定,现予以公示: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适用对象 |
备注 |
业务推介费 |
向金融机构或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推介业务 |
根据协议约定收取 |
金融机构及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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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我行将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上述服务收费项目。
特此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