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补充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补充公告
尊敬的客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要求,明确进一步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有关事宜。我行已于2020年3月5日发布了《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公告》。为进一步方便个人客户,我行拟对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进行批量转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换范围
我行2020年1月1日之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但不包括以下贷款: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
3、批量转换日前已签署利率转换补充协议的浮动利率贷款。
二、批量转换规则
(一)对于借款人名下在转换范围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将原合同利率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
1、原合同期限在1年期以内(含1年期)的业务,以1年期LPR为定价基准;原合同期限在1年期以上的业务,以5年期以上LPR为定价基准。
2、具体转换时,将保持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不变进行等价转换,其中:
(1)个人住房贷款以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加点可为负值);
(2)个人商用房贷款以转换日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加点可为负值)。
3、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约定保持一致。
(二)对于借款人名下除商业性个人住房、商用房贷款外的其他在转换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贷款,将原合同利率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
1、原合同期限在5年期以内(含5年期)的业务,以1年期LPR为定价基准;原合同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业务,以5年期以上LPR为定价基准。
2、具体转换时,将保持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不变进行等价转换,并以转换日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加点可为负值)。
3、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约定保持一致。
(三)对于借款人名下在转换范围内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将原合同利率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
1、原合同期限在5年期以内(含5年期)的业务,以1年期LPR为定价基准;原合同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业务,以5年期以上LPR为定价基准。
2、具体转换时,将保持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不变进行等价转换,并以转换日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加点可为负值)。
3、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约定保持一致。
三、批量转换时间
我行将于2020年5月28日统一将您在转换范围内的贷款利率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
四、客户确认时间及渠道
2020年8月31日之前,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办理您在转换范围内的贷款利率调整:
1、您可以选择接受我行为您在转换范围内贷款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转换,也可以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
2、如您需要转换为固定利率的,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线上办理;可联系客户经理前往各分支机构办理,签署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专项补充协议;
3、定价基准您只能选择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办理。
五、其他
1、2020年8月31日之前,您未主动转换您在转换范围内的贷款,视为您接受我行为您自动转换的利率方式。
2、如有疑问,请咨询您的贷款客户经理或致电96065。后续我行将通过网点公告、手机银行App、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流动显示屏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推送本次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通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同时,衷心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2020年5月14日